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牌照續期及消防、通風年檢

領有牌照的食物業處所如需續期,需要確保有關處所在牌照獲續期前已符合消防安全規定。 

有關的食物業處所須在下一個牌照有效期開始當日前進行年檢及領有有效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 (F.S. 251) 及《通風系統年檢證書》(AIC),才可辦理續牌手續,以確保領有牌照的食物業處所時刻遵行消防處處長發出的消防安全規定。

牌照續期流程

流程 1

於到期日前進行消防裝置及設備、通風系統週年檢查

流程 1

流程 2

維修及保養消防裝置及設備、通風系統以確保處於有效操作狀態

流程 2

流程 3

領取合格的《消防裝置及設備證書》(F.S. 251) 及
《通風系統年檢證書》(AIC) 並提交到消防處

流程 3

流程 4

消防處接納有關證書後會向處所持牌人發出《不反對牌照續期通知》(107A)

流程 4

流程 5

處所持牌人連同食環署發出的
《牌照 / 許可證續期通知書》向食環署提交續期申請

流程 5

流程 6

領取已續期的牌照

流程 6